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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sage
Yong Teck Lee:
"This is my promise to you, that our struggle continues and I will
always be by your side"...."Trust and integrity of the leaders are
fundamental to the future of a country or a government or, in our case,
SAPP as a serious political party of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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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Feb 1 - 針對沙信託基金虧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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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沙信託基金虧損事件
鍾福田六問陳德明
2010-02-01詩華日報(本報古達記者一日訊)沙巴進步黨古達區聯委會署理主席鍾福田今天發表文告,就沙信託基金虧損向陳德明請教六大課題。
文告說,本月三十日陳德明律師又在報上炒作沙信託基金虧損課題!表面看來,好像是關懷沙巴民生課題,而同時又能宣揚進步黨領袖的弱點。然而,在讀者們仔細的閱讀了一系列對立性的文告後,就會發覺團結黨內的王昭君在獨抱琵琶,不停的重彈老調。
本人不習慣「一曲走天涯」的人生,所以針對陳德明的炒作,我只會就事論事,遵從大馬的法律與行政程序,提出下列六大問題,向這位團結黨的陳德明高材生請教:
(一)陳德明在上述文告中再次指責楊德利,應該對沙信託基金虧損負責,要他「親自公佈真相」。
請問:當檳城首長林冠英說趙明福是被謀殺時,為何馬華與民政黨的領袖不彷效團結黨華裔領袖那樣,要求林冠英公佈趙明福的死亡真相?是否馬華與民政黨領袖比較成熟,明白類似的案件不是由一個反對黨領袖(如林冠英)的公佈就可以決定「真相」的?殺人人是犯法,虧損千億萬的公款也是犯法,國陣(包括團結黨)何以迄今還未提控任何人?巴生港口數千億元的貪污,也是雷大兩小,何以如此?
(二)如果拿督楊能夠如你所願,在報上公佈真相,你和拿督于墨齋等人會心滿意足的接受那種真相嗎?州和聯邦政府呢?
(三)反過來說,如果真相在報上公佈後,你和拿督于等人卻說那並不是真相,你們又如何向人民交代?如果「真相」有不同的版本,不同的答案(拿督楊說罪魁禍首不是他,也不是進步黨,而你們卻一口咬定是他,恨不得讓他不得翻生),誰能決定真相和「假相」呢?團結黨領袖憑那一條法律和特權,可以對真相做出判決?
(四)如果你們手中握有指控拿督楊的証據,為何你們不敢報案,不敢要求司法與執法部門採取行動?反而要求你們心目中的「犯法者」自己採取行動,這是什麼政府?是否你們雖然貴為執政成員,卻是微不足道,有口難言?或是上屆大選過後,積恨在心,借機發洩?
(五)拿督于和陳德明身為律師,必然熟悉法律界的一句名言:「在法庭判罪之前,任何人都是清白無群無辜的。」唯有神的判決是例外。你們是大法官還是神?團結黨執政時期的貪污案,拿督百林是否也遵照上述兩位律師的方程式,一一在報章上公佈真相並負上全責呢?
(六)你在文告中表現的大義凜然,責問當年購買沙信託基金蒙受虧損的投資者,「是否受到楊德利所害」?又說「他們是否有這個膽量向沙基金的受害者詢問?
我和許多信託基金股權的持有人現在就可以答覆你:(一)我們不認為是楊德利害了我們。因為政府一天不宣佈罪魁禍首(如趙明福及巴生港口貪污案件),我們就一天不知真相;(二)我有很多親朋戚友都是沙信託基金的受害者,我們怎麼「沒有膽量」詢問和接受詞問。如果說要楊德利親自向每一個受害者詢問,那我也要借花獻佛,問你「有沒有膽量」向上屆大選中投票給反對黨的人,詢問他們沒有投你一票的原因?
聽說陳德明律師最近當官了,這個路陽區人民發展領袖的官位,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只是關係人民及華裔的課題多得不勝枚舉,剛剛上任當官的你,應該放大視野多多了解人民困境,千萬不要抱著沙信託基金課題,春夏秋冬「一曲走天涯」!下一屆大選就會順利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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