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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 Teck Lee:
"This is my promise to you, that our struggle continues and I will
always be by your side"...."Trust and integrity of the leaders are
fundamental to the future of a country or a government or, in our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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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Feb 26 - 黃一鳴促市政廳勿為提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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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一鳴促市政廳勿為提昇計劃
忽略商家應有利益
2010-02-26詩華日報(本報亞庇廿五日訊)沙巴進步黨總財政拿督黃一鳴呼籲亞庇市政廳,不要為了滿足新蘇蘭商業中心提升與修建計劃發展商,而忽略本身應為該區業主和商家爭取他們應有利益的責任。
他說,據報導指出,在這項提升與修建計劃下,當地業主尤其地層店主從行人道、中庭、泊車等原本屬於他們的可用空間被使用發展中,並沒有獲得任何回酬或好處,反而日後還要支付管理費,對業主們未免太不公平。
「新蘇蘭商業中心是實果發展,當初業主買下他們的單位是包括這幾排店之間空間寬敞的中庭,意思是這些可用空間是業主們共同擁有,如高級公寓的游泳池是屬於該公寓買主共有,不能拆掉拿去蓋房子。」
「在這種情況下,市政廳與發展商聯營提升與修建新蘇蘭商業中心,然後利用這些屬於業主共有的空間去發展可讓發展商賺錢的建設,是否應讓業主從中得到一些利益,而不是反而要業主倒貼?」
他表示,在市政廳及有關承包商公佈推行這項計劃後,已有多位業主向他反映他們的不滿,最重要一點是,他們並非反對提升與修建,而是認為市政廳在一廂情願撮合這項計劃下,並沒有公平對待所有業主。
他說,業主們認為當初他們就是因該商區提供許多可用空間而買下來,而這些供行人行走,以及商家擺賣的空地設施,也確實幫助招徠更多生意。
「有關工程將於年中動工,聲稱可在九個月內竣工,問題是施工期間肯定會對商家的生意造成很大影響,這些損失是否應由市政廳、發展商或承包商負責賠償,市政廳是否應考慮豁免門牌稅作為抵償?」
黃一鳴也舉例,擁有地皮的神山基金局和森那美合作發展棕油種植,每年可得到數十萬令吉回酬作為華教基金,地主的權益顯而易見。
「反觀,新蘇蘭業主們從這項聯營提升與修建計劃中,居然沒有得到任何好處,這對業主公平嗎?最起碼也要從這項計劃日後的所有收益中,撥回十至廿巴仙予業主才叫作公平。」
他強調,市政廳在保護這批業主的利益上責無旁貸,不能只照顧發展商及承包商的利益,而任由業主讓人魚俎。
「業主們確實是不反對政府推行美化、提升和修建計劃,只要他們的利益有被照顧。空間讓你利用去發展,不但沒有回酬還要還你管理費,這說得過去嗎?」
針對市長拿督依利雅士指新蘇蘭商業中心提升與修建計劃,已得到當地業主的大力支持,黃一鳴表示,這是因新蘇蘭十四座店屋的業主主要是實果及政府單位,因此,形成多數表示支持的局面。
「如果不是以每座店屋由個別管理委員會表態,而是店屋業主逐個表態,至少有卅巴仙是反對的」,他這麼透露。
據了解,惟有與該十四個管理委員會簽約後,工程才能展開。
上述計劃是市政廳打著“打造亞庇新地標”口號,致力在兩年內推行的結合多元活動性質的發展計劃,共耗資一千三百萬令吉。這項提昇工程將把新蘇蘭打造為一座宛如玻璃城的商業店屋,分為兩個階段進行,首階段建有十座建築,第二階段則建有四座建築,總共為期十八個月。
建竣後,毗鄰的手工藝品市場將遷入第二期店屋之間的中庭,原有的市場將作另外發展用途。根據計劃藍圖,在採納外國的設計概念後,當局除了將在新蘇蘭四周安裝四層樓高的玻璃墻身外,也一併將行人道、樓梯、中庭、現有牆身等空間改頭換
面,同時安裝電動扶梯。
不過,許多店主對提升與修復新蘇蘭商業中心計劃不表贊成,尤其就往後需承擔的基本設施管理費用、泊車空間、可用空地、街道縮減、垃圾處理、後巷通道、生意
競爭和遮陽棚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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