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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三百萬英畝領海範圍割讓給了汶萊
進步黨指割讓領土違憲
應賠償沙巴油稅之損失
須追究是否有人涉叛國
2010-05-04亞洲時報(本報訊)針對聯邦政府於2009年3月將屬於沙巴州的三百萬英畝領海範圍割讓給汶萊一事,沙巴進步黨呼籲州國陣政府向聯邦索償本州所蒙受的損失,並且追究是否有人涉及叛國罪。
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昨日在文告中指出,根據我國憲法第二條規定,聯邦政府欲割讓沙巴州領土必須先獲得州立法會議和統治者會議的同意。而我國歷史上唯一一次達成如此的同意,是在1984年三月八日州議會通過頒佈1984年納閩聯邦直轄區修訂法案,那也是導致當時州政府翌年倒臺的主要原因。
挑戰解散州議會大選
他強調,政府去年將屬於三百萬英畝領海範圍制讓汶萊屬實違憲,因此進步黨挑戰州國陣政府若無力捍衛沙巴權力與利益,或不順及不敢承擔責任,就該解散州政府舉行大選選出真正保護沙巴權利的新政府。
“我們絕不容許聯邦政府將沙巴任何一部份賣給外國,我要沙巴國陣政府保證,日後任何涉及及影響沙巴的條約和國際協定都必須獲得本州政府和官方同意。”他說。
大馬領土包括所有國內州屬
同時,楊德利表示人馬領︳:包括叫內所有州屬,只有在沙巴(當時還是的北婆羅洲)連同砂拉越新加坡和馬來中在1963年成就了馬來西中,馬來西亞的領土版圖才擴大至涵蓋婆羅洲的州屬及領土,這些地區還包括西巴丹島和利吉丹島還有現在被稱為L區及M區的國家石油公司離岸計劃的海域。
他稱,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國與印尼的西巴丹島和利吉丹島主權糾紛帶到國際法庭,做出了對我國有利的裁決,但是前首相敦馬哈迪透露我國基於歷史權力擁有L區及M區,而我國失去這面積加起來等於玻璃市、檳城、馬六甲和雪蘭莪州的兩區,實際是失去了價值3200億令吉的石油。
首長與內閣成員知不知?
“關於這個課題,沙巴的大馬公民有許多間題需要得到解答,包括當年時任首相拿督阿都拉巴達威放棄沙巴州海域主權時,本州首長和州內閣成員究竟知不知情?本州喪失了如此龐大的海域,還有以目前五巴仙計算的一百六十億令吉石油特許稅收,州政府打算怎麼做?”
“從沙巴過去擔任聯邦部長的那些人又知不知情,他們的立場是什麼?當時的首相及其內閣同儕在沒有獲得國會、州議會以及統治者會議的必要批准下,放棄國家領土是否已犯下了叛國罪?為什麼要匆匆忙忙趕在2009年3月,還有一個月就更替首相的時候放棄國家領土?L區與M區的邊界是否明確地劃定在大馬國家測繪和沙巴土地測量局認證的地圖上的重疊區?”楊德利如是質問。
應公開割讓L區與M區條件
此外,進步黨也呼籲國陣州政府公開割讓L區與M區條款與條件,發佈包括領海在內的沙巴地圖,向聯邦政府索取對沙巴領海、航運權、漁業及該區各種其他資源的損失的賠償,向聯邦政府索回價值一百六十億令吉的五巴仙石油稅賠償(以當地蘊含三千兩百億令吉油收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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