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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利:1997文化遗产保护法令下
百年钟楼是禁地
2010-09-23亚洲时报(本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昨日指出,州政府在他但任首席部长期间、即于一九九七年就已制定沙巴文化遗产保护法令,并隨即將亚庇地标艾金森钟楼列为保护区;因此,在该钟楼毗邻地段建新商业发展计划,乃受到该法令的限制。
他表示,该法令第九(一)(c)条文禁止兴建任何连接护区的建筑物或墻,而第九(二) (a) 、
(b)及(d)則分別規定不可入侵护区內或破坏区內的任何树木、进行挖土行劫或干預景观,违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五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因此艾金森钟楼列为文化遗产保护法令,当时隨即被列为保护区的还有亚庇市区独立操场……因此,位于这兩块保护区中间的拟议中全新商场暨酒店发展计划,乃受限于此法令。」
杨氏是于一九九六年至九八年担任本州首席部长,他是在亚庇发表的文告中这么表示。
他表示相信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长拿督马西迪曼俊及其他政府官员必定对此法律有所了解,因此,不管是州地政及房屋部抑或中央局,都无权申理有关发展计划。
他说: 「其实,有关管制权乃在沙巴文化遗产理事会手中,而该理事会乃由掌管文化事务的部長掌管(州旅游、文化及环境部長)。」
杨氏表示,除了该二地段,其他已在沙巴文化遗产保护法令下被列为保护区的尚有里卡士珊瑚潭、亚庇民众会堂、市区战爭紀念碑、张天文公园等。
他说: 「令我感到高兴的是,有关法律已成功保护这些地区,而它们的保护区地位甚至连州元首也不能加以改变,除非获得州议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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