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巴進步黨促于墨齋向馬希迪看齊
鐘樓附近商場計劃停工
2010-09-30華僑日報【亞庇廿九日訊】沙巴進步黨呼籲州資源發展及資訊工藝部長拿督于墨齋醫生不要為了替整個州內閣陷足艾京生鐘樓的爭議性課題上開脫,而發表侮辱人民智慧的誤導性言論。
沙巴進步黨宣傳主任張碧華是針對于墨齋宣佈內閣部長重新評估沙巴房屋及城市發展局與私人發展商聯營的鐘樓商場計劃建議,以彰顯州政府尊重人民意見及決心保育遺址的言論這麼反應。
自從有關商場計劃引起民眾批評,州政府決定將有關計劃轉回中央策劃當局處理,只是為了確保所有條規獲得遵守。張碧華認為這也顯示出有關工程建議最初提呈內閣時,可能並沒遵守1999年文化遺址保護法令。
「假如于醫生真的誠意及關心保護艾京生鐘樓這州遺址,應該仿傚其同儕拿督馬希迪的勇氣,既然內閣的批准是錯誤的,就應該承認內閣犯錯及向沙巴人民道歉。同時向人民道出批准這項計劃的背後真相!」
張碧華質疑州內閣去年批准有關計劃時,是否完全忽略了1997年文化遺產保護法令?當時誰是有關遺產理事會成員?于醫生是不是真的認為若非人民強烈反對,州內閣會這樣急煞車?
張碧華也揭發鐘樓附近的工地上依然進行挖掘工作,質疑當局究竟是否有發出停工令?「為什麼沙房城局董事經理居然敢藐視州內閣決定,表明他們會繼續進行該項目?」
張碧華認為州政府若真的認真保護該項105歲的州文化遺產,于墨齋應該呼籲全面嚴格落實及履行1997年文化遺產保護法令。
他強調艾京生鐘樓自1997午以來就在文化迪產(保育)條文下受到保護。是當年1997年6月沙巴州立法議會通過有關法律後,和默迪卡獨立大操場一起首批列為文物保護的建築物之一。
因此,任何計劃開發城市房屋發展局(LPPB)的這兩個遺址間的地段,都受文物保護法所規範。有關法律第9(l)(三)禁止任何「建築物或圍驕與文化遺產建築物毗鄰」。
此外,該法令第912)(a)項,(h)和(d)禁止破壞區內任何樹木,也不准侵佔、挖掘或影響當地的環境造景和具贈特徵。違者將面對罰款高達五萬令吉或監禁5午,或兩者兼施。
「于醫生應該馬上要求該計劃發展商停工,以表現他保育鐘樓的誠意。同時馬上提供足夠的保安保護鐘樓,以防任何不幸事件發生,可能對我們無價遺產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